地下矿山专用无轨设备行驶规定
一、总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地下矿山专用无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行驶管理。
1.2 设备行驶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1.3 设备行驶管理应确保设备安全、高效、有序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二、设备行驶管理
2.1 设备行驶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2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通行规定,保持安全行驶距离,避免碰撞、刮擦等事故。
2.3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关注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4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辆灯光、信号灯、喇叭等设备正常使用,确保行车安全。
2.5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交通管制措施,如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
2.6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限速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7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通行规则,如单行道、禁止超车等。
2.8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通行顺序,如先行、让行等。
2.9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通行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掉头等。
2.10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通行限制,如禁止行人通行、禁止自行车通行等。
2.11 设备行驶过程中,应遵守矿山道路通行规定,如禁止超载、禁止超速等。
三、设备行驶管理责任
3.1 设备行驶管理责任由设备驾驶员承担。
3.2 设备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行驶。
3.3 设备驾驶员应定期接受设备行驶管理培训,提高设备行驶管理能力。
3.4 设备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行驶。
3.5 设备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矿山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行驶。
3.6 设备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矿山道路通行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行驶。
四、附则
4.1 本规定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4.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3 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行驶管理。
4.4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